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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中心医院接受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换证现场审核

  • 2016-03-16
  • 刘铁强 刘晓
  • 恩施州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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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6日,州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田真明等一行来到州中心医院,对该院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换证进行了现场审核。

  放射性药品是指用于临床诊断或者治疗的放射性核素 制剂或者其标记化合物 。放射性药品与其它药品的不同之处在于其含有的放射性核素能放射出射线。因此,放射性药品的使用需要严格、专业的管理。

  为此,州中心医院设置了核医学科,配备经过核医学技术培训的技术人员。该院于2004年取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2010年进行了许可延续。医院还成立了放射防护组织机构,建立了放射用品管理台账,制定了放射防护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确保了医院放射性药品的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