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13日,恩施州中心医院已完成笔试、面试工作。根据《恩施州中心医院2026年公开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考试成绩及后续工作公告如下:
一、工作人员考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详情见附件1。
二、体检、考察对象
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人员名单见附件2)。
三、体检有关事项
集合时间:另行通知。
集合地点:恩施州中心医院舞阳院区CT室2楼会议室(恩施市舞阳大道158号)。
考生按集合时间提前15分钟入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集中收取手机,签订体检承诺书,抽取体检编号,统一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
(二)考生在体检前期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不能饮酒、熬夜;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超声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以免影响检查结果。体检当天穿轻便服装,不化妆,不穿连衣裙、连裤袜,不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不戴饰品。
(三)体检出结果后,工作人员将联系需要复检的考生。体检对象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州中心医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且应在一个月内完成,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请体检对象保持通信畅通。
(四)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从集合至体检结束,严禁考生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否则按违纪处理。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项目全部结束,经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体检区域。考生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
(五)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主动告知体检医生。若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必须提前与州中心医院联系并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待州中心医院同意后方可另行安排时间体检。
四、考察有关事项
考察工作将于2026年4月下旬进行,由州卫健委指导,州中心医院负责具体实施。具体事宜由考察组联系考生确定,请考生务必保持通信畅通。
考察注意事项:
(一)考察主要采取到所在单位(或学校、居住地)实地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等方式进行。
(二)考生要提前准备考察组要求的材料,并协助考察组做好各项考察工作。
(三)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由州中心医院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体检、考察对象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咨询电话:0718-8233449 (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