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中心医院拟对激光眼科诊断仪更换SLD激光腔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恩施州中心医院
二、项目编号:ESZZXYY-2022018
项目名称:恩施州中心医院 激光眼科诊断仪更换SLD激光腔项目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适用于Spectralis HRA+OCT(含AUP)激光诊断仪原厂全新激光腔一个,包含配件安装调试,直到实现机器原有的所有功能,满足临床使用需求
四、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北京高视远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新采购的激光腔必须与现有设备其他软硬件相兼容,只有原厂配件才能满足设备使用需要。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六、项目预算:18.00万元
七、响应文件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须提供);
(4)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如有须提供);
(5)相关资质文件(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设备需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本项目各包均各自为一个的整体,投标人需就各包整体性投标;不接受品牌完全相同的两个投标人同时投标)
(6)报价表(需注明大、小写金额)。
响应文件以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使用可拆卸式装订),资料须逐页加盖公司鲜章后用信封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后递交。
八、公示时间:2022年2月24日至2021年3月2日。公示期间,可以书面形式向我院采购办公室(电话:0718-8295301)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