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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中心医院患者未取药公示

  • 202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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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中心医院关于2024年未取药患者的公示

根据《恩施州中心医院患者未取药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为规范医疗流程管理、保障患者权益,我院已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对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具处方但未及时取药的患者进行告知,并提醒其来院办理退费手续。截至目前,仍有部分患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取药或退费流程。为妥善处理相关事宜,现对患者信息予以公示。

  一、公示名单

  见上传附表。

  二、公示期及处理说明

公示期限: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29日(共30日);

办理方式:请名单内患者于公示期内携带身份证、就诊卡至我院门诊药房及收费室窗口办理退费手续;

逾期处理:公示期满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益,我院将依据制度统一处理。

   

联系方式: 

药剂科:0718-8298082(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