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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中心医院关于2022-2023年度患者已缴费未取药品的处理公示

  • 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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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中心医院关于2022-2023年度患者已缴费未取药品的处理公示

尊敬的病友及家属:

为规范药品管理,保障患者权益,我院现对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已缴纳药品费用但未领取的药品(以下简称“未取药品”)进行集中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办理范围

已缴费未领取的药品(以我院收费系统及药房登记为准)。

二、公示期限

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12月18日(共3个月)。

三、办理方式

1.需补取药品的患者: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就诊卡、原始缴费凭证,前往我院药房办理领取手续;

2.需退费的患者:请携带上述材料先到我院药房确认再到收费室办理退费手续(退费金额以原始缴费凭证为准)。

四、逾期处理

公示期满后,我院将对未取药品进行统一管理、处理等。后续患者如需办理退药或退费,需提供:

1.原始缴费凭证;

2.未取药证明(如就诊卡记录、药房登记)。

五、异议处理

患者对未取药品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我院药剂科提出,我院将在5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反馈结果。

感谢您对我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致电药剂科咨询:0718-8298082(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