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心医院│武汉大学恩施临床学院 祝您健康!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新闻

当前: 首页 > 新闻 > 医院要闻 > 正文

医院要闻 科室快报 业界资讯 媒体关注 光荣榜

恩施州公安消防支队与州中心医院签署《警民共建协议》

  • 2014-03-13
  • 铁强 刘晓
  • 恩施州中心医院
  • 字体


州公安消防支队党委书记、政委朱正洪与州中心医院院长李拓共同签署《警民共建协议》

双方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签字仪式 

  3月12日,州公安消防支队党委书记、政委朱正洪与州中心医院院长李拓共同签署《警民共建协议》。双方将按照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原则建立起和谐、紧密的警民共建关系。州消防支队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州中心医院党委书记李元红,副院长王在平,纪委书记向忠银,副县级干部陈国栋,以及院办、保卫科、宣传与对外联络科负责人参加了协议签字仪式。
  州中心医院因为其特殊的工作性质而被确定为州重点消防单位。长期以来,该院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全院干部职工将消防安全工作“贯穿到全年的365天、每天的24小时”,并投入数千万元配置消防设施和设备,组建了医院消防队。在日常工作中,州、市公安消防也经常为该院提供消防知识培训、消防安全检查、消防设施和制度建设等各方面的指导与帮助,从而提升了州中心医院预防火灾和突发灾情处置能力,确保了医院的消防安全。
  按照协议内容,州公安消防支队将协助州中心医院制定完善与消防部队预案衔接配套的火灾扑救疏散和突发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对州中心医院的各项消防设施和场地进行检查和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并对医院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安全演练,提升职工逃生自救及引导疏散逃生的能力,从各方面确保州中心医院的消防安全。同时,州中心医院也将利用场地、设备等优势协助州公安消防支队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定期委派专家对消防官兵进行医疗保健知识及现场急救技能培训,尽可能的为州公安消防支队提供所需的医疗服务。
  在签字仪式上,州中心医院院长李拓,州公安消防支队党委书记、政委朱正洪分别讲话。朱正洪在讲话中指出,医院性质特殊,属于消防高危单位,州公安消防支队会认真扎实地按照协议内容做好消防工作,确保州中心医院全体职工和病人的安全。李拓表示,州中心医院是恩施州唯一一家三甲医院,人口密度大,责任重大。医院希望通过与州公安消防支队签署协议,一方面通过州公安消防支队的指导和帮助把消防工作做得更好;另一方面利用医院优势为消防支队提供医疗服务和健康咨询,以及医疗急救方面的培训,使双方合作关系更加紧密,以共建促自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